咨询热线:
139-8070-6030

您的位置是:四川李元旦律师网>合同纠纷 > 正文

合同效力待定要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2-26

分享到:

  导读:效力待定合同顾名思义就是需要被追认才会生效,否则合同无效,那么要是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要如何解决?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追认,合同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二)撤销,合同不生效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四川李元旦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9-8070-6030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