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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履行地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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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在合同的签订中一般都会先约定好合同的履行地,而合同签订生效后就不能随意更改,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还能否变更合同履行地?要变更合同履行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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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履行地要和合同签订地一致吗?

  不要,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不同概念,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1、原以存在有效的合同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或法院直接裁决。

  4、合同履行期间,因为国家政策改变变更,情势变更,《民法总则》上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签署合同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签订前要核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若出现变更情况,应及时更改,以防出现合同期限截止时出现资料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导致权益受损。变更都应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行,则可通过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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