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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董事会职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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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中的董事会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董事会的成员比较关注,公司法董事会职权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公司法董事会职权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涉及许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极其复杂,处理不好,影响多方利益,故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具体方案。

  以公司的合并为例,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应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条件等拟定详细的方案,交由本公司股东会决定,经股东会决定后可将决议交付对方董事会,双方进行合并活动。未经股东会审议,不得擅自进行合并,签订合并合同。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融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得以存在与发展壮大,依赖于董事会有效的管理。董事会的管理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各方面。为了保证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董事会应该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本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董事会职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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