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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违约金后可以要求合同的继续履行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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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合同的违约金,防止对方违约。那么在出现违约的情形的时候,如果另一方已经要求对方赔偿了违约金了,是否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继续合同的履行呢?不同的情形是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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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违约金后是否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仅有迟延履行的情况出现时才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狭义上是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

  二、什么情况要求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务:

  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

  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 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一般已经要求对方赔偿了违约金的时候,就不应该继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了。但是在迟延履行的情况出现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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