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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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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享有相应的权利,而合同解除权就是常见的权利之一,但是解除合同也要合法,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法定解除除外,那么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什么?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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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定义

  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三、合同法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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