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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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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讨债难是不少债权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有机会,相信不少人都会选择进行债权转让,这样就不用再为讨债而烦恼了,而债权转让一般都少不了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那么在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什么样的债权转让是无效的?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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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三)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二、债权转让无效的三种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您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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