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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要还债给谁?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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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都说冤有头债有主,那么是否就意味着人死债消呢?在实务中要是债权人死亡是不是就不用还钱,其实不然,很多时候哪怕债权人死亡债务还是依然存在的,那么债该还给谁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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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权人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是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换句话讲,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是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二、债权人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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