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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 为离婚 女儿成了“摇钱树”

来源:四川李元旦律师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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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情介绍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长期分隔两地,加之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双方感情淡漠。随着时间增长,双方已无共同语言交流,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但本案被告(男方)以长期在家抚养子女为由,要求原告(女方)支付高额抚养费,并要求一次性支付女儿成长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共计20余万元。否则,被告(男方)不同意离婚,且声称不允许原告(女方)再次离家工作。

  2、法律分析

  稳定、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营造,原、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加之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本案中,原、被告经法庭调查确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只因为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3、判决结果

  经郫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子由被告(男方)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500元,教育费等其他费用共同承担,直到女儿成年为止。

  4、律师建议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谐的夫妻有关系要靠双方共同努力。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如何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不仅需要具有法律知识,更需要正确解决矛盾的方法。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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